我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电力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和上海市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方位培养高校毕业生,充分发掘我院政治觉悟高、科研素质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并表现突出的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树立先进典型,积极发挥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以高水平人才标准积极就业、投身社会主义建设,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8号)、《上海电力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等文件要求,开展上海电力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和上海市(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评选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符合条件的2024届在籍在校中国籍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具体评选条件参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8号)、《上海电力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我院关于“上海电力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实施细则》文件(见学院宣传栏)要求组织开展评选。
三、评选名额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今年我院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为17人;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为6人,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四、评选流程
1.3月18-3月22日:学生在线申请填报
填报方式:登录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信息系统(VPN),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校园网信息门户密码,操作手册见附件填写个人信息后下载导出《上海电力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申请所需附件材料:《上海电力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或系统公示截图)、科研成果(含发表论文、专利、省级及以上竞赛获奖等)扫描件等相关佐证材料。注: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资格,发表论文中,申请人需为第一作者(如有并列第一作者则申请人需在并列作者中排名第一),若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为申请人导师。
系统开放申请时间:3月18-3月22日,申请人电子材料可提交学院审核,线上审核通过后再打印纸质版材料送至辅导员处。
2. 3月23日至3月29日: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组织答辩,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我院毕业研究生评选实施细则(见学院宣传栏)的评分标准进行总分排名,评审出上海电力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和上海市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人选,并公示3天。
五、其他事项
1.评审时综合考量各方面表现,热心参与志愿服务、爱心公益等活动并做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考虑;
2.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3.登记表的所有内容均须实事求是、准确填写,所获奖励和荣誉须附上相应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发表论文须附所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或录用通知复印件;
4.对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提请裁决,一经查实,按学院评审名单顺序递补;
5.被评定为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学生,若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有与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相违背的行为,将撤销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
附件:2024年登录研究生信息系统申请优秀毕业研究生操作手册.docx
我院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