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院关工委设立学生委员和青年教师委员的通知
学院全体师生: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关工委三个“意见”精神(中办国办46号文、教育部党组34号文和市教卫工作党委201号文),根据上海市教育系统关工委“关于在上海高校二级学院关工委设立学生委员和青年教师委员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关委【2024】13号)要求,我校作为市属高校试点单位,需在各二级学院关工委设立学生委员和青年教师委员。
具体要求如下:
1、我院关工委设学生委员和青年教师委员各1名;
2、请有意向聘任学院关工委青年教师委员或学生委员的师生于10月9日前填写《上海电力大学二级学院关工委学生委员信息登记表》和《上海电力大学二级学院关工委青年教师委员信息登记表》发送至邮箱zhangyinanelaine@163.com;
3、学生委员和青年教师委员的主要任务、工作职责等参见《上海电力大学二级学院关工委学生委员工作条例》和《上海电力大学二级学院关工委青年教师委员工作条例》(意见征求稿);
相关附件:
附件1:关于转发“教育部关工委关于印发《高校二级学院关工委设立学生委员试点工作总结暨推进会会议纪要》的通知”并开展设立学生委员和青年教师委员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关委【2024】13号).doc
附件2:《上海电力大学二级学院关工委学生委员工作条例》(意见征求稿).docx
附件3:《上海电力大学二级学院关工委青年教师委员工作条例》(意见征求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