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开展上海电力大学2025届本科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全体本科毕业生:

  根据《关于开展上海电力大学2025届本科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在开展我院2025届本科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名额

(一)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思想端正。

  3.勤奋学习,团结友爱,明礼修身,严于律己。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荣获过校级及以上荣誉。

  4.积极进取,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15%内的学生有资格参加市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30%内的学生有资格参加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注:平均综合测评成绩:大一至大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相加总和除以三

  5.市优秀毕业生从校优秀毕业生中推选产生。

  6.符合评选条件第1、2、3条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授予其校优秀毕业生称号(不占全校评选名额),特别优秀的可以推荐作为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1)积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项计划,且完成学业的同学。

  (2)在校期间服兵役,且完成学业的同学。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优秀毕业生参评资格:

  (1)评选时,有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等全部课程)考核不及格。

  (2)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且在处分期内。

(二)评选名额

  校级优秀毕业生比例为当年全校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5%。按照毕业生人数,我院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为35人(符合评选条件的退伍学生不占分配名额)。

二、评选日程安排

  1.10月25日下午15: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填写【腾讯文档】我院“本科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https://docs.qq.com/sheet/DVnVJblRoRmlzSVVU

  2.10月25日前下午15:00前申请人完成就业信息网登陆、申请表填写,其中主要事迹要求600-800字。(要求以学生本人第一人称;模版格式参照附件1)

  3.系统申请流程详见附件2:优秀毕业生网上申请流程



附件1:主要事迹填写格式模板.docx

附件2: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流程.ppt


beat365

 2024年10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