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届本科毕业生档案投递事宜的相关说明

一、上海生源毕业生(具有上海市户口)档案投递规则

1、对于上海生源毕业生(具有上海户口)的档案自动匹配至生源地所属区县的职业介绍所。

  

  

    如有同学已签定三方协议,并且单位具有保管资格的大型国企(比如电力公司、电厂、汽轮机厂、电气电站集团等等);外企(外服公司代管)等,学生提出修改申请,辅导员可以协助更改档案接收单位和地址(以就业协议书上的档案接收名称与地址为准),其它一律默认至户口所属区县的职业介绍所。

2、对于上海生源毕业生(具有上海户口)未签订三方协议的,一律默认回户口所属区县的职业介绍所

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档案投递规则

1、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的,档案原则上一律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具体去向参考群共享或就业信息网就业工作的重要告知里的附件3派遣一览表)。

  

  

    如有部分同学已签电厂、电力检修公司、烟草公司等,而且单位具有保管资格并同意保管,可以酌情更改档案接收单位和地址。

2、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签外地单位,原则上单位具有保管资格而且同意保管,一律寄至协议书上所填写的单位和地址。若有以下情况,请辅导员协助更改档案接收单位和地址。

⑴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若与外地省级的电力公司签约,但是要派至下属二级单位工作的,档案可以由辅导员改至下属二级单位地市级电力公司,而报到证是省级的电力公司。

⑵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若与外地公司签约,但是公司没有保管资格,由委托的人才中心代为保管,只要学生能够出具代为保管的相关材料(比如调档函、单位或人才中心开具的证明),辅导员应协助更改档案接收单位和地址。

三、若学生考取研究生;档案接收地为考研录取学校。